公民著作权的产生条件
2021-12-24 作者:版权知识

所谓的著作权,也就是一种作者对于作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享受的精神权利,而著作权并非所有都受到保护的,比如纯粹是事实消息,还有历法、通用数表一通用格式和公式,是不受保护的,那么,公民著作权的产生条件有哪些?  

一、公民著作权的产生条件  

(一)著作人身权  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利有所区别,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由作者终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转让和剥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人身权一般不可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本人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除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对作品的任何使用都必须经作者授权并支付报酬。  

二、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三、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此外,创意、题材、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不构成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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