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2021-02-08 作者:山东省版权登记中心官网

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我省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方面的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 部门关于加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计 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实施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山东省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在我省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具有初、中、高级职称的编辑和校对人员,都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继续教育的形式: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新闻出版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形式不少于 24小时,其余48小时可选择参加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形式”的规定,我省2014年的继续教育仍采取面授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即 24小时面授由山东省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其余48小时的学习形式采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的远程教育。

  继续教育的内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等课程。完成规定学时,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继续教育证书或认证。

  四、培训安排

  (一)远程教育。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报名,4月20日前各出版单位把参加远程教育人员名单和培训费(总署教育培训中心收取培训费每人360元),汇总报 到山东省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由山东省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统一向总署教育培训中心报名,办理许可使用手续后,学员便可即时进行在线学习。

  (二)面授教育。面授培训班安排在8月下旬分期分批举办。计划图书班3期,期刊班2期,每期三天。请各出版单位于4月20日前把参加面授培训的人员名单报山东省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以便下一步有计划的为各单位分配各期参训名额。

  五、培训要求

  按照国家“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不予进行出版职业资格的登记、注册或续展登记、注册”的 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本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抓紧组织报名,按时参加面授,督促检查网 上在线学习。

  各出版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入出版编辑培训QQ群,负责继续教育的报名、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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