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成立省内首个版权保护调解委员会
2021-02-08 作者:山东省版权登记中心官网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版权保护工作机制,化解各类版权纠纷,提高版权管理水平,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调解处理各种版权纠纷,日前,青岛市城阳区文化 市场执法局在省版权局指导下,率先成立了“版权保护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权利双方提供了一个化解纠纷的第三方平台。

加强保障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青岛市范围内选拨招聘了5名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版权调解事业的人民调解员,城阳区司法和文化执法部 门对其进行了专门法律业务培训,做到了熟悉法律法规、熟悉业务流程。“人民调解委员会”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现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5人,制定了工作职责、 受理范围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了调解工作流程,为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民调解委员会”受司法部门业务指导,是在版权纠纷双方自愿平等的 基础上进行的第三方独立调解,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明确调解原则。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调解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版权纠纷时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若干规定》 的要求,在依法、自愿、平等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中通过制定合法有效的《人民调解文书》等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 效化解版权纠纷,保护权利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规范调解流程。版权纠纷发生后,经权利人双方协商同意,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纠纷进行调解,在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矛盾纠纷后,权利双方签定《人 民调解协议书》并及时履行协议。经调解不成者,仍可通过行政部门处理或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在版权纠纷人民调解过程中,任何当事一方都有接受调解、拒绝调 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的权利。

城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及时调解版权纠纷、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版权法律意识、提高版权工作水平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2013年12月,一权利人投诉某企业涉嫌非法使用其注册的软件,为及时化解这起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深入企业了解情况 约谈双方等方式,成功调解了这起版权侵权纠纷,受到了双方的高度评价。




上一篇:版权保护:一场艰难的突围
下一篇:山东省版权登记中心工作“十三五”规划
相关资讯